Contract Writing

當你說「AI 條款加了沒」,你是指……?

同樣叫 AI 條款,委外創作、AI 系統採購與內部使用,要處理的風險其實完全不同。

我想,現在每家公司法務的信箱裡,多少都有幾封關於「AI 條款」的討論信吧!

「這份合約,可以幫忙加一條 AI 條款嗎?」

但等等,你說的 AI 條款,跟我想的真的是同一回事嗎?

其實,根據公司的業務性質、合作對象,以及最在意的風險,大家口中的「AI 條款」,可能完全不是同一件事。

我們來看看三種常見的情境。

① 委外創作:用了 AI,著作權還在嗎?

這是我最常接觸的情境。

假設公司委託插畫家、設計師或影音製作團隊創作,付了錢,當然希望取得約定的著作權,未來可以安心使用。

但如果交付的作品,其實大部分是 AI 生成的呢?

問題來了:這份作品真的有著作權可以讓我們取得嗎?

美國著作權局(USCO)在 2025 年的報告中指出,單純由 AI 生成、缺乏足夠人類創作貢獻的內容,不受著作權保護。但如果 AI 只是輔助工具,作品仍可能因人類的創意投入而受到保護。

台灣智慧財產局也有類似見解。

而就算合約寫了「著作財產權歸委託方所有」,也不代表原本不存在的權利,就會因為這句話突然冒出來。

所以,比起一口氣禁止所有 AI 工具,法務更在意的是:創作者究竟如何使用 AI?哪些部分有人類創作?公司想取得的權利又有哪些?

這時候,AI 使用揭露(AI Use Disclosure)、聲明與保證(Re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),以及著作財產權歸屬條款,就值得一起檢查。

② 採購 AI 系統:資料會被拿去訓練嗎?

如果公司採購的是具有 AI 功能的 SaaS 系統,擔心的事情就不一樣了。

我們可能想問:

「供應商會不會拿公司的資料去訓練 AI?」

這不只是保密問題,也涉及資料使用授權的範圍。

這時候,條款重點就會變成限制資料用途,確認供應商是否可以利用客戶資料訓練或改善模型。

③ 內部使用 AI:資料可以直接丟進去嗎?

還有另一種情況。

同事想用 AI 整理客戶資料、分析報表,甚至協助處理合約。

聽起來很有效率,但資料裡如果有個資、營業秘密或第三方的機密資訊呢?

客戶跟我們之間的合約,有沒有明確提供的資料,禁止使用 AI 處理呢?

這時候,我們需要考慮的包括與客戶之間的合約,連同 AI 供應商的合約,公司內部的 AI 使用政策(AI Use Policy)都要一起看囉!

所以,到底要加哪一種 AI 條款?

有趣的是,這三種問題都跟 AI 有關,但需要的合約安排卻不一樣。

第一種關心著作權,第二種關心資料使用,第三種則涉及內部使用規範與資料治理。

所以,下次有人說「合約裡面有 AI 條款嗎?」,我們先要弄清楚:

「AI 在履約過程裡面,扮演的角色是什麼?受影響的事情是什麼?」

因為比起急著把條款寫進去,我們更需要先弄清楚,究竟想保護什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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